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
来源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
序号 | 当事人名称 |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| 行政处罚内容 | 作出决定机关 |
1 |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| 不实列支业务招待费 | 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罚款11万元。国家管理公示对曾垂宜警告并处罚款1.2万元。金融监督监管 总局 | 韶关金融监管分局 总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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